雙溪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招聘代理教師公告
【甄選】新北市雙溪區雙溪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5學年度第1-3次及第3次後代理教師甄選公告
一、 依據:
本甄選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、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」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二、 職稱:
幼兒園普通班代理教師。
三、 名額:
正取 1 名(缺額性質為正式教師請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預估代理缺)。
四、 聘僱期間:
自 115 年 11 月 6 日起至 116 年 6 月 30 日止。
備註:若正式教師提前生產,聘期起日配合調整至實際到職生效日;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聘。
五、 工作地點:
新北市雙溪區雙溪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(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 54 號)。
六、 報酬(待遇):
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、「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、「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」及相關法規定額支給。
七、 資格條件:
(一) 基本條件: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無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9 條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及 33 條、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第 27 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(二) 報名資格(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:
第 1 次甄選: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「新北市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初試成績」達 40 分(含)以上。
第 2 次甄選:具合格教師證、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,或具幼兒園教師/教保員資格者。
第 3 次及以後甄選:具上述資格者、大學以上畢業、高中職以上幼教幼保相關科系畢業具助理教保員資格,或放寬至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等條件。
八、 工作項目與甄選資訊:
(一) 工作項目:辦理幼兒園班級教學演示、教保服務及相關行政交辦事項。
(二) 甄選方式與配分:免收甄選費。
教學演示(60%):時間 10 分鐘,試教題目 5 選 1(1. 新北我的家、2. 跟著音樂動一動、3. 雙溪的故事、4. 創意小玩家、5. 火車嘟嘟嘟),演示前須提交教案一式 3 份。
口試(40%):時間 5~10 分鐘。
(三) 報名時間與方式: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,至本校幼兒園辦公室辦理。
第 1 次報名:115 年 11 月 2 日(星期一)08:00-08:30。
第 2 次報名:115 年 11 月 3 日(星期二)08:00-08:30。
第 3 次及以後報名:115 年 11 月 4 日(星期三)起,上班日 08:00-08:30。
(四) 簡章下載:
一、 依據:
本甄選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、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」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二、 職稱:
幼兒園普通班代理教師。
三、 名額:
正取 1 名(缺額性質為正式教師請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預估代理缺)。
四、 聘僱期間:
自 115 年 11 月 6 日起至 116 年 6 月 30 日止。
備註:若正式教師提前生產,聘期起日配合調整至實際到職生效日;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聘。
五、 工作地點:
新北市雙溪區雙溪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(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 54 號)。
六、 報酬(待遇):
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、「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、「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」及相關法規定額支給。
七、 資格條件:
(一) 基本條件: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無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9 條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及 33 條、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第 27 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(二) 報名資格(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:
第 1 次甄選: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「新北市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初試成績」達 40 分(含)以上。
第 2 次甄選:具合格教師證、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,或具幼兒園教師/教保員資格者。
第 3 次及以後甄選:具上述資格者、大學以上畢業、高中職以上幼教幼保相關科系畢業具助理教保員資格,或放寬至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等條件。
八、 工作項目與甄選資訊:
(一) 工作項目:辦理幼兒園班級教學演示、教保服務及相關行政交辦事項。
(二) 甄選方式與配分:免收甄選費。
教學演示(60%):時間 10 分鐘,試教題目 5 選 1(1. 新北我的家、2. 跟著音樂動一動、3. 雙溪的故事、4. 創意小玩家、5. 火車嘟嘟嘟),演示前須提交教案一式 3 份。
口試(40%):時間 5~10 分鐘。
(三) 報名時間與方式: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,至本校幼兒園辦公室辦理。
第 1 次報名:115 年 11 月 2 日(星期一)08:00-08:30。
第 2 次報名:115 年 11 月 3 日(星期二)08:00-08:30。
第 3 次及以後報名:115 年 11 月 4 日(星期三)起,上班日 08:00-08:30。
(四) 簡章下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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